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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付雁

    我于1997年11月幸得大法,并在不断的学法中,坚定了对大法的认识。但99年7月之后在外在压力和自己怕心的作用下,还是写下了所谓的“认识书”与“保证书”,并想当然的认为自己只是和邪恶進行了一场文字游戏,并没有真正承认什么。而且在后来相当一段时期内,在言行上也没有尽力做到讲清真象,救度世人。随着同修们的不断讲清真象和世人的不断清醒,我也越来越体会到我的行为也是曾经为大法抹了黑的,我没有达到炼功人的标准。在此严正声明,之前所写、所说、所做的一切对大法不利的言行均不是出于本人意愿,全部作废。我要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好的三件事,弥补给正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4/898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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