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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房志珍

    我曾于2000年2月在劳教所被迫害,屈服于邪恶的迫害,写了“不修炼的保证”。于同年12月回家。派出所恶警仍不断的骚扰,并于2001年初到当地的劳教所配合邪恶,做坚定大法弟子的洗脑工作,被堂堂正正的大法弟子给教训了一番,当时真是无地自容,又陷入了深深的痛悔和自责之中,不能自拨。然而同修们并没有怨恨我,更没有忘记我,帮我从学习师父的讲法中重新站起来,从心里感激师父的慈悲苦度,通过学法悟到:我以前对邪恶的“保证”和所说、所写全部作废。我要做坚定的正法弟子,做好三件事,做堂堂正正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4/898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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