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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杨福全

    我今年77岁了,以前身体有多种疾病,求医无效。98年初,有幸修炼了法轮大法,不长时间,身体康复,大法给我带来了幸福。2003年我被绑架到县公安局,后又转到监狱,在恶警的威逼下,同意了他们代写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并按了指印。这不是修炼人应该做的,现在声明全部作废。全面否定邪恶旧势力的安排,坚定修炼。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4/898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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