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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刘桂英

    在大法遭受迫害期间,因为有执著,曾经写了“保证书”,做了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的事。在此,严正声明:不符合大法标准的所说、所写的一切全部作废。以后我要精進,努力做好师父说的“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4/898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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