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新英
我和两个女儿去北京上访,向中国政府表达我们的心声——“法轮大法好”,没有错。被拘留了15天,回来后家人给写了“不去北京”的保证书,还有我爱人给孩子写的“保证书”现声明一律作废,坚修大法一修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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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1年6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6/6/118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