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杨慧婷
我在99年迫于邪恶势力的压力,违心的写了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话,声明作废,后被假经文所骗,说的话也声明作废,我要“以法为师”,坚修到底,永不后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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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1年5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6/6/118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