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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王绍国

    正法去天安门,自己走出了那一步。但没有用理智去同邪恶之徒进行斗争,被邪恶之徒抓进看守所。此期间,在邪恶之徒的逼迫下,又有怕心,违心地写了“悔过书”,对大法声誉造成了伤害,在修炼的路上走错了关键的一步。出来之后自己认为已不配做一名大法修炼者了。

    通过近一段时间大法弟子的帮助和学习老师的新经文,使自己认识到,这是一种错误认识。回到大法修炼中来,回到正法的队伍中来!并在此声明:在看守所期间,所写的对大法声誉造成伤害的“悔过书”作废。坚修大法,坚定正法,加倍弥补。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1年5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6/6/118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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