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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锴 我于99年7月得法,在去天安门被学校领回后,保安处让我写“认识”。由于法理认识不清,当时想应付过关,只写了对社会大形势认识不清的话以应付过关。现在看来这也等于承认了旧势力的安排,而且没有起到证实大法的作用。所以特声明以前的所谓“认识”作废。今后要做好师尊要求的三件事,助师正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5/8994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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