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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宋金兰

    在2001年10月15日的那一天,我出去洪法,由于当时学法不深、正念不足,出现了漏洞,没有及时的发正念铲除另外空间邪恶干扰,走了旧势力给安排的路,被抓進了看守所。在人心的驱使下,在关键的时候还是想到了自己,所有的执著心都上来了,怕被判刑,怕掉层次,怕学不到法,怕洪不了法,总之没有真正的站在法上认识法,因而做出了大法弟子不应该做的,签了“不進京、不上访、不出来、不炼功”的字,辜负了师父这几年对我的呵护。我现在郑重声明此签字作废。否定一切旧势力安排的路,走师父给安排的路,今后一定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精進实修,用实际行动来弥补过去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6/900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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