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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鄂德昌、(左亻右户)素云

    我夫妻俩在96年喜得大法。原来身体都不怎么好,得法后,身体健康,八年多没吃过一片药,我们都是年过70、近80的人了,走起路来一身轻,逢人看到都说:这哪象80来岁的人哪。近期看了《明慧周刊》的一篇文章,关于99年7.20以后有关写过“不学不炼”、签字的应发表声明作废的重要性,才认真回忆起刚开始时街道委员会和退休办把写好的内容到每个大法弟子家让签字,当时由于学法不深,让签就签了,回忆起来深感对不起大法、恩师苦度。在此严正声明一律作废。今后一定要紧跟恩师教导做好三件事,紧跟正法形势要求,正念正行,跟恩师回家。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6/900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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