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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张荣华

    2000年7月19日,公安突然来到单位,搜缴大法书籍,资料,带我到公安局审问炼功情况,其后强迫缴纳5000元现金,取保候审。在公安的威逼下,本人违心地按它们的要求写了不炼功的保证,心想只要我出来,我还抓紧炼功,根本不相信公安的谎言。通过学法,我明白了这样写下的保证不该法轮大法真修弟子所为。特此严正声明,以前所写的保证作废。从今以后,我坚决抵制邪恶对本人,对大法的迫害,堂堂正正的修炼,进一步向广大群众讲清真相,加倍弥补,跟上正法进程,不辜负李洪志师父的慈悲等待,作师父的合格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2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2/20/81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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