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兆春
我于2001年2月19日在上班期间,被强行送入劳教所“转化”,在高压下写了“三书”,违背了大法,特声明所说、所写一切作废,坚修大法紧随师。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5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6/6/118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