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风兰
以前在邪恶迫害大法时,由于自己人的观念没放下,怕心存在,在委上和派出所写的“保证书”上按了手印。现在我严正声明:别人代写的“保证书”作废。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以后要坚修大法紧随师,加倍弥补。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5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6/7/119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