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闫萍
由于自己学法不深,所写的所有对大法不利的 “书面保证”之类的,那不是发自我内心的想法,全部作废,在正法中加倍弥补自己一时之间所犯下的错误,跟上师父正法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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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1年4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6/7/119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