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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国忠 我在非法被关押期间至今,凡不符合大法标准要求的所言、所写、所为,声明全部作废。全盘否定旧势力的安排,今后按照师父安排的正法路走到底。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6/9006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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