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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李正荣

    妻子谢玉华于2002年5月份被国安、公安、派出所非法抄家后刑事拘留。此后,它们还不肯罢休,恐吓说抄家时抄的有资料、大法书、录音带,要罚款还要判刑。还要求我(不修炼)以我妻子的名义写“不炼功保证”。在它们的逼迫下,我配合了它们的要求。我通过对大法的深入了解,后悔当初做错了。今特此声明,以上“保证”作废。走好今后的路。并利用机会告诉人们大法好,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7/901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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