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网站导航

  • 实事报道
  • 真相资料
  • 修炼
  • 技术参考
  • 专题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

    声明人:陈惠民

    我从1996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修炼以后身心受益非浅,明白了人为什么活着,如何做人,这也是我一生中最难忘的转折点。然而1997年7.20以来邪恶非法取缔法轮功以后,我進京上访被劳教。在此期间由于自己有很多常人的执著心没有放下,法也学的不好,再加上邪恶的迫害,自己也有些承受不住,因而导致邪悟了,更严重的是向邪恶做了“不修炼”的保证,并写了“悔过,保证,揭批材料、三书”。但在以后几年中通过学法自己能真正认识到接受洗脑是错的,是与大法背道而驰的,是旧势力的安排。尤其作为正法时期大法弟子,这是一个耻辱,是一个永远不灭的污点。对此我严正声明,以前我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要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7/90133.html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