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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马志珍

    我于98年学法,学法后身体疾病全无,99年7.20以后,江氏流氓集团开始迫害法轮功,因我受益无穷,为了给大法说句公道话,于99年11月份進京喊了“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就被北京市恶警绑架,关押在省驻京办事处,又被当地警察押回后关入看守所一个月,然后又送入劳教所,非法劳教二年,被强化洗脑,由于学法不深,被管教和邪悟学员劝说写了“三书”,回到家里,通过学法炼功,师父慈悲的点悟,及同修的帮助,使我真正的明白了以前所做的一切助长了邪恶迫害,对不起慈悲的师父,我严正声明,在劳教所里强化洗脑及残酷迫害下,所说、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都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7/901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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