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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王忠兰

    我98年3月得法。99年7月20日后,江氏集团开始非法镇压法轮功,当时由于怕搜查及对大法的不坚定,我交了和毁掉了大法书和师父的法像。2001年后形势紧张时,我有一次毁掉了师父的经文及真象资料。以上所为是对师父的最大不敬,辜负了师尊的慈悲救度。这是我修炼中的污点,每当想起都感到痛悔不已。现在我严正声明:在迫害中违背大法的一切所作所为,宣布全部作废。全盘否定旧势力的迫害和安排。今后一定要用大法严格要求自己,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7/901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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