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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刁栢艳

    我是97年得法的,通过学法,我懂得了怎样做一个好人,怎样才有益于健康、才能家庭和睦。99年7.20邪恶非法镇压法轮功,面对铺天盖地的诬蔑和造谣,我由于学法不深而没有在法上认识法,在派出所的多次干扰和压力下,违心的写了“不炼功”的保证书,还在上面按了手印。在学习师父的最近的讲法后,在同修的帮助下,我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对不起师父和大法,在此我声明在邪恶的压力下,所说、所写、所做的一切全部作废。今后我一定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严格要求自己,跟上正法進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7/901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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