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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王忠容

    我于95年得大法,得大法后比较精進,也亲身感受到大法的神奇。至99年7.20后,江××下令迫害法轮功,由于自己私心和怕心,曾经对大法产生动摇,而且在居委会的威逼下,怕警察抄家,所以写了“不炼保证书”和毁坏了老师法像及一些资料。这些事情过去后,我感觉心里很内疚,感觉到对不起师父。现在我声明对我过去所作所为对大法不敬的事全部作废。今后坚持修炼大法,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7/901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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