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凌
我在合法上访而被非法关压期间,凡不符合法轮大法法理的一切言行和所写的“材料”全部作废。仍不改初衷,坚修法轮大法,加倍弥补,做一个合格的大法粒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6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6/7/119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