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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傅丽红 我97年得法,今年28岁,我的人生观彻底改变了,从自私自利,变得越来越懂得替他人着想。7.20迫害开始时,我也被几次抄家,并把我非法关押,由于学法不深,人心太重,违心的写了“悔过书”,放弃了大法。在同修的帮助下,我渐渐清醒,我觉得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但师父没有放弃我这个不争气的弟子。在此声明以前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我决心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跟上师父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7/9013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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