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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齐忠秋 2002年,派出所派人和街道主任到我家里,让我写一份“保证”,“保证在家里偷偷炼,不出去”。看我不写,就让街道主任代写并让我签字。由于学法不深,没认识到这也是顺从邪恶,而在“保证书”上签了名,现在通过学法我明白了,在此我严正声明那时候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今后我一定跟上正法進程,认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7/9013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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