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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刘万祥

    我97年有缘得师父的大法,那时很精進。在7.20邪恶迫害我们的时候,在高压之下,使我神志不清,做出了对修炼不利的事情,给自己修炼的路带来了污点,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过。后来在恩师的大慈大悲下,在同修们的帮助中,使我清醒了,我要做好修炼人的三件事,严正声明:在7.20邪恶迫害时所说、所做过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言行全部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7/901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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