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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洪美 我于98年得法,得法后,各种病全都消失了,从此以后我坚信师父、坚信大法。我深知大法好,但有一天,我被县公安局非法抓捕,在他们的毒打下,我写了“退出书”,我对不住师父,我现在严正声明:以前我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从今以后紧跟师父正法進程,救度世人,努力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7/9013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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