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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运玲 以江××为首的人间邪恶势力,1999年7月20日,发动全面迫害法轮功的无耻阴谋,当时,我在邪恶的威逼下,向单位,公安局交了大法的书,这是对大法犯罪,为此我悔悟。同时我向单位及派出所在口头上和书面上写了“保证书”;我在此严正声明:以上我所做的这一切全部作废。今后我要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7/9013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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