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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周振杰

    我于2003年初被邪恶非法抓捕進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由于承受不住邪恶的迫害,违心的写了“五书”,做了大法弟子不应该做的事,给大法造成了损失。现严正声明:我在劳教所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事一律作废。今后我一定按照师尊的要求做,努力做好大法弟子应做的三件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7/901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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