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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李登艳

    我因说坚修大法,2000年的一天被邪恶从家中抓进县派出所,以扰乱社会治安罪被非法拘留。关押期间因与同修炼功被带上手铐,我们一起背《洪吟》,又遭到牛文中、李月举的打骂、罚跪晒太阳,不跪便拳打脚踢。20天后我被迫写下了“不炼功”的保证书。出来后痛悔自己在神志不清时符合了邪恶,做了一件作为修炼者不该做的事,给大法抹了黑,给自己的修炼道路留下了抹不掉的污点。因此我严正声明,我在以前所写的所谓“不炼功”的保证全部作废。从此加倍弥补,跟上正法进程。坚修大法紧随师。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6月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6/7/119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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