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卢淑玲 我是在九九年7.20之前得法修炼的,身心受到很大的益处。在邪恶迫害大法后,我曾被抓、被罚款,有做的不足的地方。现严正声明:在被迫害时所说、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所有言行一律作废。今后要紧跟师父正法進程,尽最大的能力做自己该做的三件事,做一名合格的正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7/90133.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