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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丛日午

    我在劳教所、派出所、看守所等处所说:“不炼法轮功了”,以及所写的“悔过书、保证书”等;还有在一些地方做的洗脑工作等,有关不修法轮大法的言行,在此声明作废。今后坚修法轮大法到底。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7/901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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