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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李荣江

    97年开始修炼大法,使我身心受益。深感师父是救命恩人。99年7月20日后,大法受到恶人谎言攻击,特别是天安门“自焚”伪案,使全国人民受到毒害。由于消息不通,不知道真象,我在派出所和镇政府的软硬兼施下,被迫在“保证书”上签了字。现在我明白了,法轮大法是正法,法轮大法是清白的,师父是清白的。现在此严正声明,以前我违心签的字作废。坚定的维护大法。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7/901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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