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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海霞 7.20以后,我在认识不清的状态下和旧势力迫害下,所做和所写的一切“保证”,在此郑重声明作废。我今后一定紧随师父,勇猛精進,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弥补我所犯下的错误!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7/9013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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