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网站导航

  • 实事报道
  • 真相资料
  • 修炼
  • 技术参考
  • 专题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

    声明人:冯玉香

    我是1997年得法的,得法前我身体不好,常年吃药,得法后身体一直很好。丈夫看到我的变化后,也从内心感到大法给我们带了福音。自99年7.20后,江氏集团一伙利用手中的权力对大法及大法弟子進行疯狂的非法镇压和迫害。2003年10月的一天, “610”一伙7~8个人来到我家抄家。在没有找到大法资料的情况下,硬把我绑架到“610”基地强行洗脑10余天,写下“三书”后,又对家人恐吓索要现金3000元。2004年正月十六日傍晚,县公安大队一伙4~5个人又闯入我家,趁我一人在家又抄又翻,并拳打脚踢把我按進车里带走。又以判刑为名,威逼着写书(他们说着),拽着手按手印。后又勒索家人及亲属3000多元现金。现在我郑重声明:我在公安大队里所写的、说的、按的手印,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要求行为的全部作废。决心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以法为师,走好今后的每一步。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8/90181.html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