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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张小翠

    我1999年1月得法。2001年9月17日被抓,当时审问我时,我理直气壮的讲,我是修真、善、忍的,我身体都好了,后来被非法判两年劳教,到了劳教所后邪恶逼我写了所谓的“决裂书”。回到家里后和当地的大法弟子联系,我深知对不起师父和大法,我在“私心”作怪下做了对不起师父和大法的违心错事,我痛恨不已,特此声明:过去所说、所写的一切违反大法的事全部作废。我将坚定的投入正法的洪流中去,加倍弥补自己原来的过失,做好目前要做的三件事,发挥好大法弟子的作用,树立大法弟子的威德,紧跟师父,坚修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8/901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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