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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雍香兰

    我1997年7月18日得法。1999年7月24日被抓去后没有向邪恶屈服,并站出来讲我修大法的切身体会和修大法后身体转好的事。在1999年7月20日后的洗脑班上,邪恶逼迫我写了所谓的“保证书”,并签了名。看了师父的多次讲法,我深知做了对不起师父和大法的违心错事。我痛恨不已,特此严正声明:过去所说、所写的违背大法的事一律作废。并且坚定的投入正法洪流中去,加倍弥补自己原来的过失,做好目前要做的三件事,紧跟师父,坚修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8/901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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