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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李琴

    我今年63岁,修炼法轮功以前,是个重病缠身的人,生活不能自理,成天吃药打针也无济于事。我96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后,身上的病奇迹般的好了。99年7.20江氏集团疯狂迫害法轮功以来,我县里的邪恶给我传票,不让炼功,又让摁手印。当时我心里想:按照邪恶说的说吧,反正说了我也得炼功。现在回想起来,实在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我在此严正声明:我在邪恶的迫害下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要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8/901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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