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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王水江

    我今年77岁,原有严重的心脏病,活动大一点都不行,更别说干活走路了。自从97年修炼了法轮大法我的病全好了,感觉身体轻松。从99年7.20乡政府总是叫我上午到乡政府,下午到我家,弄得我炼不了功,也学不了法,他们让我写“保证”,我不会写,他们就写好让我签字,当时由于怕心就给他们签了名。孩子们把我弄到城里来住,我又不认识城里的同修,联系不上。直到今年夏天无意中见到老伴的侄女,她才帮我找到了同修,她告诉我应该写严正声明。所以今天我特此声明:我给邪恶说过的、签的什么名都作废。我坚信师父和大法。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8/901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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