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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赵秀清

    2004年4月1日派出所接到上边命令,到我家找我。收走大法书,带我上派出所,我看事情不好正念走脱。弟二次找我,我女儿为了我的安全替我写了“保证书”。过些天,有一警察喝完酒到我家问我,你还炼不炼,当时我怕心太重,说出对不起师父的话,我现在觉醒。现在我严正声明,我女儿替我写的和我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决心坚定走师父安排的路,随师正法,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8/901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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