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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包玉梅 我在2000年10月1日在天安门正法时被抓关在看守所。18天后我大女儿、校领导为我写了“保证书”,要我写我不写,只简单的回避式写了一下。通过深入学法,认识到向邪恶写什么都是向邪恶妥协,深感痛悔。现立即决定发表严正声明:以上所写和大女儿、校领导为我写的全部作废。今后我要按照师父要求的把三件事做好,跟师父回家。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8/9018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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