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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马振兰 我98年得法,身心受益,连家庭也和睦了,可是99年7月20日邪恶迫害法开始了,单位为了完成任务,就冒充我写了一份“保证书”。现在我严正声明:所写的“保证书”作废。今后我更要坚修大法,做好师父让我们做的三件事,跟上正法步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8/9018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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