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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闫玉兰、孙殿富 99年7.20刚开始,我们由于学法不深,做了几次违背大法的事(给邪恶签字,写“保证”),还有在拘留所写的“保证”,现声明全部作废。以后跟上师父正法進程。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8/9018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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