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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陈秀文

    我是1997年喜得大法的学员,得法前很多疾病困扰,整天无精打采。得法后,身心健康,全家受益。但在1999年7月20日邪恶对大法疯狂迫害,我到北京天安门广场和平请愿,但还没到广场里边就被恶警们拳打脚踢的拖上了车,给我们戴上铐子,把我们送到了天安门看守所。强制我签了名、按了手印,然后把我们送到了一个宾馆里,把我们的钱都翻了去,还骂我们带的钱少了,罚我坐在地上一夜。第二天,我们本地恶警到北京拉我们,并在路上進行疯狂迫害。由于自己学法不深,没有从法理真正认识大法,各种执著心放不下,配合了邪恶,写了不该写了东西,签了“不炼功”的字,损失了大法资料,做了一个大法弟子不应该做的事,后悔莫及。在此严正声明:以前所做、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全部作废。珍惜修炼机缘,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9/902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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