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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窦玉兰

    1999年底大法被迫害,邪恶最嚣张的时候,工作单位多次找我谈话,让写“不修炼”的保证,碍于情面我违心的写了“不修炼”的保证。修炼是严肃的,写完此“保证”后,我立刻就认识到这不是一个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以后单位再找我时,我就否定了以前的说法。至今我还是感到心里很沉重,我决定必须在明慧网上发出严正声明:以前所说、所写“不修炼”的保证全部作废。今后一定以法为师,按照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一切,勇猛精進、直至圆满。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9/902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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