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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白尔俊

    我于2003年被恶警抓走到劳动教养院,在教养院期间里,由于自己的执著心太重,顺从了邪恶,就写了“不学法”的保证书等一些邪恶所要的东西,现在我深感后悔和痛恨自己,所以我坚定的郑重声明:在教养院期间里所写、所说的一切统统作废。我决心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加倍补偿我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9/902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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