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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毛秀清 我于一九九七年幸得大法,通过个人修炼,身心受益。至九九年七月二十号,大法遭受江氏邪恶的残酷迫害,为维护、证实大法,我于二零零零年元月被非法拘留,在拘留期间所说、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全部作废。一定加倍努力,按大法的要求,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9/9025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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