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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纳贤
本人于2000年2月份进京上访,被拘留半月后被迫写了“保证”(保证不炼了),回家继续炼。后又在同年7月被拘留一个月后,在家属给写的“保证”上本人签了字。现在认识到修大法的严肃性,不能给修炼的过程留下污点,特此声明:一切与大法相违背的东西全部作废!加倍弥补损失,跟上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4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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