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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张洪国、方淑云 我们在迫害中,写了“悔过书”,不是发自内心的,现改过,我们要继续修炼法轮功,以前所写的全部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9/9025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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