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毓霞
我在看守所所签的"不上京、不集会、不炼功"的保证书不是真心的,声明作废。并坚定地"坚修大法紧随师",救度世人,讲清真相,铲除邪恶。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6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6/8/119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