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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杨彩蝶

    我是一名修炼7年的大法弟子,今年74岁,没有文化,通过这些年的修炼,真实感受到了大法的无比威力与我们师父的慈悲、伟大。现在我每天抓紧时间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精進实修。可是由于自己的文化有限,对法理解的不够深,还有不少执著不放的人心,造成了自己的悟性差。当我得知为此而给我们院里的邪恶之人为迫害法来当枪使时,自己的心被猛烈震动了,因为我是我们这个楼里的组长,当邪恶之人拿着一张表写着“不学、不炼、不传不信法轮功”让每家每户都签名时,(因为别的楼都已签过了)当时我没想到大法弟子的正念能改变一切,拿到各家都让签了字,可是我自己没签,恶人说必须签,我说我不会写字写房号吧,恶人同意了,就这样我做了一件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对不起众生的事,仔细想想师父是来救度众生的,我却随和了邪恶,这不仅是自己在修炼的道路上出了问题,而且是害了世人呀,实在太可怕了,在此我严正声明,我否定我做过的这件事,并且不承认它,只有在法正人间未到来之前,给这些被毒害的和更多的世人讲清大法真象,为救度众生,随师正法,挽回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30/903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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